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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秋季起,乐山这所中学可进行普通高中招生!
市教育局在批复中提出三点意见:
一、乐山市市中区海棠实验中学从2019年秋季起可进行普通高中招生。
二、学校要进一步完善设备设施建设,确保高标准达到国家高中办学条件;学校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教学管理与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内涵建设,确保教育质量,办出特色,办出品牌。
三、市中区教育局要加强对乐山市市中区海棠实验中学教育教学、招生、安全等方面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学校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招生。
复核评估现场
收到《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关于乐山市市中区海棠实验中学申请增加普通高中办学许可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月10日,市教育局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泉、韩涛带队,总督学姚思俊任组长,市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市教科所、市技装处组成的专家组成员一行,对乐山市市中区海棠实验中学高中办学条件进行了复核评审,学校已基本达到增加普通高中办学的基础条件。
该校负责人表示,取得高中办学资格既是一个里程碑,更是新征程的开始。我们一直把家长们对优质教育的期盼作为奋斗目标,把师生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努力方向,同心逐梦、共创未来的磅礴力量,全力以赴建设高水平特色高中。
来源:乐山海棠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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